据悉,中国已就欧盟电动汽车反补贴终裁措施在世贸组织追加提起诉讼。 4日,商务部网站发表声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11月4日,中方将欧盟对我电动汽车反补贴终裁措施起诉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方认为,欧方反补贴终裁措施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是借反补贴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我们敦促欧方正视自身错误,立即纠正违规做法,共同维护全球电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及中欧经贸合作大局。 中方决定就欧盟反补贴终裁措施提起诉讼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此前,中方已将欧盟电动汽车反补贴初裁措施诉至世贸组织。我们遗憾地看到,尽管包括欧盟成员国政府、业界和民众等有关各方提出大量反对意见,欧方仍发布相关终裁措施,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高额反补贴税。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为维护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利益和全球绿色转型合作,中方决定就欧盟反补贴终裁措施提起诉讼。 此前,在8月9日,中国将欧盟电动汽车临时反补贴措施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彼时,商务部发言人表示,欧盟初裁中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损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大局。我们敦促欧盟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和电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双方技术团队进行新一阶段磋商 当地时间10月29日,欧委会公布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随后有媒体报道,欧盟将派员赴华,就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反补贴税的替代方案开展磋商。 根据商务部网站11月1日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证实,10月25日,王文涛部长应约与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视频会谈后,中欧技术团队立即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启动了新一阶段磋商。经密集沟通,欧方表示将来华就方案具体内容继续磋商。 商务部发言人称,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希望下一步磋商按照“务实、平衡”的原则, 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欧盟委员会10月29日发布的声明也透露:“欧委会对与个别出口商谈判价格承诺持开放态度,这在欧盟和世贸组织规则下是允许的。” 根据欧委会的声明,欧委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电池电动汽车(BEVs)进口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补贴关税。自措施生效之日起,抽样的中国出口生产商将面临17.0%到35.3%不等的反补贴关税。 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在10月31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欧方在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合规做法,中方一直就此提出全面抗辩,向欧方提交了大量评论意见和证据材料,欧方未予充分考虑。 何亚东表示:“我们注意到终裁结果中的税率水平较7月份初裁税率有所调整,但欧方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其错误做法,裁决结果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也未能解决中欧业界核心关切,中方对此不认同、不接受。”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10月30日就终裁结果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对裁决结果不认同、不接受,已就此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诉讼。中方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发言人称,中方也注意到,欧方表示将继续与中方就价格承诺进行磋商。中方始终主张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争端,也一直在为此作出最大努力。 发言人透露,目前,双方技术团队正在进行新一阶段磋商,希望欧方以建设性态度与中方共同推进,按照“务实、平衡”的原则,相互照顾核心关切,尽快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贸易摩擦升级。 对于欧方在此次反补贴调查中“不合理、不合规做法”,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中国机电商会”)在10月30日的声明中透露,欧委会并未在终裁公告中纠正之前的诸多错误认定,除程序上严重缺乏透明度外,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背离规则和以往实践进行抽样带来的底层代表性问题,也未对欧盟产业损害指标进行客观分析,因果关系依然存在错误认定。欧委会对本案作出的不公正不合理不客观的认定,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和欧盟反补贴相关规则。 中国机电商会称,目前,中欧双方技术团队正在进行新一阶段磋商, 我们期待欧方展现对磋商的最大诚意,按照“务实、平衡”原则,尽快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解决方案。中国机电商会作为本次调查的行业抗辩方,将继续带领企业做好价格承诺磋商工作,并将通过各种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中国电动汽车行业及企业合法权益。 欧盟中国商会也在10月30日的声明中表示,该商会对欧方执意推进这一政治驱动下的保护主义措施深表失望和强烈反对。该商会认为,欧方调查存在诸多不合理和不合规之处,对自华生产的电动汽车征收高额关税是不公正的。 欧盟中国商会称,中企展现解决分歧的务实态度,支持中欧关于价格承诺的密集谈判。目前,双方技术团队正在进行新一阶段磋商,商业界广泛期待欧方具有建设性地、务实地在磋商中展现更大的合作诚意,尽快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驱使贸易摩擦升级。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
红网时刻新闻10月30日讯(记者周宇广)你钓过的最大的鱼有
IT之家10月30日消息,据小鹏汇天消息,小鹏汇天“陆地航母